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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仲明 - 校務公告 | 2022-06-27 | 點閱數: 421
一、 為鼓勵學生培養規律運動習慣,建立健康生活型態,豐富學生假期生活,縣府辦理旨揭計畫。
二、 活動日期: 111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8 月 29 日止。
三、 活動方式:
(一) 本活動國小分為甲、乙、丙 3 組、國中 1 組,共計 4 組(組別之認定,以 110 學年度全校總班級數為基準)。
1、 國小甲組(25 班以上)。
2、 國小乙組(13 班至 24 班)。
3、 國小丙組(12 班以下)。
4、 國中組。
(二) 每位學生每日至少運動 30 分鐘,次數不限,並登記於“運動護照”,每日至多登記 60 分鐘,由家長簽名。
(三) 暑假結束後,由各班級導師收集學生運動護照,並統計該班總運動分鐘,交由體育組長進行資料填報。
(四) 評分方式:全校總運動分鐘÷全校學生數÷60 日(暑假天數)=學生每人每日平均運動時間(學生每人每日平均運動時間未達 30 分鐘,不列入獎勵資格);全校學生數及班級數,採計 110 學年度國小 1-5 年級、國中 1-2 年級,畢業生不列入計算。
(五) 競賽成績排名:學生每人每日平均運動時間如出現同分狀況,以採計全校總運動分鐘較多者為優先,如仍同分者,以總班級數多者優先,如仍無法評定優先名次則成績並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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