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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王仲明 - 防疫平台 | 2022-06-30 | 點閱數: 328

自 111 年 7 月 1 日起,各校(園)暑期活動防疫指引如下:

一、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暑假期間開放實體課程(活動),並授權各校防疫專責小組討論,於落實防疫措施下辦理,並配合中央政策滾動修正。

二、各校(園)暑期輔導、延長照顧服務、暑期育樂營、社團及體育團隊訓練 (含校隊及球隊)等活動,可於落實防疫措施下辦理(如體溫量測、手部消毒、配戴口罩、勤洗手、清潔消毒及空間通風等)。

三、師生運動訓練時,如師生無呼吸道相關症狀、能保持社交距離(室內 1.5 公尺及室外 1 公尺)且維持活動空間通風下,得不佩戴口罩,但於活動前後仍需落實佩戴口罩。

四、師生於歌唱、吹奏類樂器、舞蹈時,可以不佩戴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口罩,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,仍應佩戴口罩,並加強環境消毒。

五、另,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仍依本府 111/4/21 第 11103421 一般公告暫緩辦理至 7/31(亦即 110 學年度下學期結束)。 7/31 後,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等活動得恢復辦理,惟各校應與親師生充分溝通,並留意景點、住宿地點規劃、維持社交距離及佩戴口罩等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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